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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笨.LE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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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2 02:30 am

跳脱不复拘


七个多小时的航班里,一气呵成读完了美国当代著名电影评论家、日本文化专家及散文家唐纳德·里奇(Donald Richie)的《日本日记》(The Japan Journals)。里奇1947年作为美军随军记者来到日本,在日本生活工作了近半世纪,这本书就是他游历体会日本、浸淫日本文化界近50年来的私人日记。

撇开内容先不说,半日时光就这样跟一本书纠缠着度过,阅读《日本日记》这件事本身就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在有限的、可计算的时间和页数面前,文化的吸收可否也被量化?里奇足履行记这般潇洒,我坐地读取如许酣畅,知与行是否有合一的必要?原本留作另一本“飞机读物”的《红气球的旅行》,我连序言都读不完就“仓惶逃窜”,却宁愿也能够一动不动被这部《日本日记》占据所有注意力,文学所萃取的“文化”难道可以被如此随意地比较、拣选和取舍?还有,啜饮飞机上的红酒,若轻而易举得出“廉价品”的结论,那么,读完一本见闻庞杂、文笔精妙的书,读者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的提升又该由谁来评论打分?

一本好书,带来阅读空间之外太多让人乐于纠结的缠思,但《日本日记》篇篇都写得戛然而止,不屑拖泥带水。

回归内容,里奇的书好看,一方面是由于他一个美国人混迹于东瀛杂沓人群和浩繁风物,本身带有极大的刺激感和新鲜度,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他即使写日记,都用很不“私人”的语言。当然,他用的也不是身为记者而擅长的“新闻”语言,那是一种不因情感而偏颇、不为抽离而睥睨的纯粹语言;透过文字,又确切读得出里奇与曾交集过的各色人物在情分之外,对彼此在身份专业、人格道德、意识形态和文化体系等方面的共融相安——这种共融相安并不一定是认同,尽管也有与人的矛盾或对事的不解。但在里奇看来,没有什么不能体面地写出来,没有什么不能摊在阳光底下任人评议——里奇这种执笔的态度,反映了他待人处世的态度。

身为同性恋者的里奇,在描述和自己经历过一场失败婚姻的妻子时这样说:“她嫁给她爱的某一个人,然后再也没见到他。”连里奇在自己的日记里都化成了第三人称。他以文为镜,洞察人情,对照透射的岂是一番表象?

虽“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而如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武满彻、三船敏郎、野口勇等和里奇颇有些私交的日本文化名流,他都坚持使用相当客观、白描,甚至侧写的方式呈现文中。很有自制的观察和冷静疏离的对话,有时候让人不敢相信里奇和那些人保持着经年累月的交往和友谊。题外话,要是换我,一看到三岛由纪夫,简直是要扑上去抱着不松手的。

更让读者惊叹的是,里奇识人而写,绝非空甩笔墨。在里奇1961年夏天的日记里,就似乎预知了三岛由纪夫的死亡:

“他还在品味海明威的自杀。然后,他问是否只有一枪。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一枪可能够了。他微笑着,继续吃饭,而我知道他的自得不是为了海明威,而是为我。倒不是由纪夫特别在乎,而是三岛由纪夫论及海明威自杀,我正好是唯一在场的听众。他在估量自己的表演——他现在常做的事情。而因为他这么做,你有所留意并开始怀疑它的真实性。然后他改变话题,问起东京温泉是什么样子”。

1970年11月,为友18年的三岛由纪夫自杀。身为挚友的里奇并没有特别悲伤,许是早已心领神会,至少日记中,口吻极其平淡:

“它是一个单一、个人与创造性的行为。它并非想要复活军国主义,回归战时理想,诸如此类。因为——对此三岛肯定深知,听他讲话的军人对他的嘲笑不会令他吃惊——他的自杀完全是个仪式。它与当代日本无甚关联,它对当代日本无甚意义。”。

如此架空地看待挚友之死,写出的是一种独特的人生观。

禅学大师铃木大拙评说里奇:“非常现世,非常今生。”里奇则自言:“我没有使命,永远不会有。”

所以,他才写得“出来”。


原刊2012.05.18《联合早报》「言灵」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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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 11:38 pm

伤绮罗


直至付款,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看错了手中那件衣服的标价,立时吓出一身冷汗!但碍于情面,还是以高出“想当然中的原价”四倍的价格,买下了那件满是骷髅头图案的黑色西装外套。不然要怎么样呢?店员已经利索的刷完了我的信用卡,因此,我原本示意“请稍等”的手势才一举起,只得转而握笔写下签名;我一个意欲询问的“欸”刚要冲出嗓子眼,只得硬生生拐弯成一声干咳——友人在一旁看着我的神情演出,憋笑憋得好辛苦。

不止一次做这种事,一番误以为“物超所值”的沾沾自喜,在付款时化为泡影。友人谓:“于此间东瀛设计师店面,何来‘物超所值’。”

倒不是贵到无法负荷,但拥有一次真正物美价廉的置衣经验这般单纯美好的小小夙愿都无法实现,怎么不令人喟叹?

友人挖苦:“可至少,你看起来挺精明的啊。”

有这回事么?就算有,也只限于“看起来挺精明”而已。不过,我的表象人生完全不是在追求“看起来挺精明”,我追求的是衣服不贵又“有气势”。友人再三向我保证这件西装外套穿在我身上很“有气势”,我回嘴:“能没气势吗?都快赶上阎罗王了,而且莫名其妙贵成这样。”只好安慰自己:“也罢,留待过年或参加谁的‘暗黑系’婚礼时再穿吧。”衣柜里许多没来得及穿的衣服,想是还没等到各自被指定好的日期。

友人不解我为什么常常买了衣服,却留到节庆或者什么奇怪场合才穿,我反问:难道要穿一身骷髅头去办公室?友人质疑有何不可,我说:“穿设计师的衣服去上班太浪费了,办公室是世界上最不可能让设计师的衣服发挥任何功能、产生任何绩效的地方,我甚至觉得要是能穿制服就好了。”

全无时尚记者的自知,当然自傲更谈不上,我一休假就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汗衫短裤甚至衣不蔽体也无妨;买衣服无非用于采访某些人物,或出席某些活动,我的衣之物欲即使不算健康,总不致疯狂。

读到被胡适以“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美誉的陆小曼,买衣服时花钱如流水一般,据说陆小曼为了置装、扮美、享受,每月至少要花掉五六百大洋,也就是现在的人民币2万5000—3万元。陆小曼如此庞大的开支让徐志摩营役奔波,徐志摩自己舍不得买衣服,一件衣服穿到破了洞,还不肯换。诗人钱挣得刻苦,却轻易地就被名媛败掉,这也是两人产生嫌隙的原因之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双重满足对名人来说都困难,一般人谁又消受得起?

若真是心灵丰富、内在美好、思想开阔、形气雅达,何必要靠一件衣服来包装自己?时尚毕竟不该鼓吹盲目无度的消费主义,也不应欲盖弥彰地掩饰肤浅无实,更不为打造寄托性灵的栖身之所。时尚,不过是:恰逢某天,无事得闲,一念之间,花点余钱,信手一件,自觉顺眼,下次再穿,仍是喜欢——但我还做不到……

陈小霞唱过一首叫作《尚旧的新衫》的歌,姚若龙所作的极其生活化的闽南语歌词里,讲述了一个女子对一件“最旧的新衣”的省思:

——她时常想起第一次吵架,后来他买了一件洋装哄她,对她说:“要打扮温柔,安静认命,才是得人疼爱的女人。”她问自己:“难道说爱着一个人,就要为他忘记自己原本是什么人?”于是,一直到他们分开,她也从来没穿上那件洋装给他看。这最旧的新衣,就一直吊挂在她的心上,像总也晾不干的雨衣,霖沥的八月天里冷漠地盖着她。

那个女子,那个不为衣服所穿的女子,有谁能像她一样,逃过一件衣服的诱惑与摧折?

而那件骷髅头黑西装外套,我终于在今年的男士时装周上伺机穿过一次,总算是了却一桩心愿。望着眼前华服裹身的名流娇媛们,心里感喟:不知该认识那人穿着的衣服,还是那衣服穿着的人?


原刊2012.05.04《联合早报》「言灵」专栏

4/23/12 04:06 am

莲花无漏

我一直很在意的是前排那个头很圆的男孩儿,不管舞台上的林忆莲唱着多抒情的歌,男孩儿都能自如地跟着摆头晃脑、轻摇慢曳,仿佛在台上唱歌的不是林忆莲,而是日本嘻哈团体Soul'd Out。

男孩儿的后脑勺看起来丰满浑圆,似是相当年轻,所以怨不得他,他的律动是极其自然而旁若无人的一种动作,跟旋律和身体柔韧度无关,只受年龄和心境的支配——你要是会就会了,要是不会就真的不会,任你怎么学也学不会。

歌过三巡的林忆莲换上红色舞裙,突然让全场站起来和她一起在串烧舞曲中跳舞!我和身边的女性友人僵直地站在那里,面面相觑,在周围观众或流行新颖或荒唐老派的舞姿环绕下傻站着岿然不动,心里催促林忆莲结束这一段曲目,也结束我们不会跳舞的尴尬,希望她再安排一些90年代李宗盛为她写的歌,让我们一边轻声合唱,一边挥发情愁。对了,我29岁,女性友人28岁,我们成长于林忆莲在台湾唱很多苦情“国语歌”的年代。她此刻唱来,似乎比从前更好听了,可她明明现在不苦情。

而林忆莲80年代在香港大热的粤语舞曲,我们几乎全数错过,没想到,那些舞曲搬到此刻,仍让时下的男孩儿女孩儿听得兴奋、跳得过瘾、吻得热烈,他们是怎么听到的?怎么爱上的?那些极不符合他们年龄的歌,搭配的是极符合他们年龄的动作。

我宁愿在《为你我受冷风吹》的老旋律中纠结断肠,也不要在《心野夜》的新编曲里动一下胳膊,看吧,我有多么尊重我的年龄。

我另一位朋友,30岁生日前夕,在微博上说:“今晚张悬在北京,可是我没买到票。本想在门口默默站一会儿以示我的支持,转念一想,我也是快30岁的人了,也就别那么热血了吧……”

就这样,不过是听几首歌,我们却在年龄上开始执行了自我审查制度,连音乐品味都要相称,来般配年龄所代表的成熟表象。不过,年龄跟成熟又有何必然关联?

几天前,我妈斥责我至今没有理财概念、感情归宿和人生规划,说我工作、恋爱和生活都还是只凭冲劲,不求深刻,我只能“撒娇”地跟我妈说:“给我一点时间啦,等我成熟再说吧。

我妈“不解风情”,丢回给我的答复是:“什么成熟不成熟,你做你自己想做的就好,但记得接受结果。”

我那伪装完整的天真,就被这样被毫不留情扔了出去,碎裂一地,我手忙脚乱收拾不及。

坦白说,20岁末段班的我,依然没有一种身为“成熟的大人”的体认,尽管我脱离十几岁“天真的小孩”这个身份很久,而且我也没剩下太多可以沾沾自喜的日子,就要迈入30岁。

我并不害怕30岁,甚至是有点期待的,小时候以为只要年纪一到,成熟就噼里啪啦从天而降,多好啊,可以成熟地起床、成熟地入睡、成熟地恋爱、成熟地待人处世、成熟地理财和规划人生、成熟地让每个人都认可……即使说出以上那番意图自省自励的话来,也似乎没办法打动顽劣的自己。唉,好遥远的成熟,光靠内力看样子是不行了。

不知会否有作者出那么一本工具书,书名就叫 “Your Ultimate Age Guide”,书中按不同的年纪罗列出:这个年纪的人绝对应该做的事情、完全不该做的事情、偷偷做几次也无妨的事情、就算做了一次也几近羞愤至死的事情……天啊,听起来好糟哦,幸好我没看到过这本书。

倒是忽想起朱天心的《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书中的中产妇女有如此年龄“错乱”的一段回忆:

“……你羞答答问过那少年:‘你喜欢什么样的胸?’你期待的聪明答案是:‘我喜欢哪样哪样的,没想到你恰是如此,我好运气极了’。少年离开你的胸,清澄的眼睛望着你:‘我喜欢你的胸’。”

林忆莲在那厢低吟:“明明握在我双手中,怎么卻成了空……”

原谅我此刻像“少年”一般疑惑:林忆莲其声其形美得哪像46岁?又或许,只有到46岁,她才能如此之美?


原刊2012.04.20《联合早报》「言灵」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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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 12:46 pm

相见无悲亦无欢

说来好笑,旅途带给我唯一能静下心来好好读一本很厚的文学书籍的机会。去伦敦的飞机上,我读的是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达洛维夫人》,本想带三浦绫子的《冰点》,而且离谱的是《达洛维夫人》我已经读过不记得几遍,又再把这本书塞进背包中,是因为我感到文风古典沉郁的三浦绫子和她笔绘日本战后异色社会的《冰点》,跟伦敦完全不搭。

相形之下,身为伦敦人的弗吉尼亚·伍尔芙和讲述一日伦敦生活的《达洛维夫人》,跟伦敦简直是绝妙的配合了。达洛维夫人相当神经质和意识流的自言自语,让我10多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中,在昏沉之中、醒睡之间、焦躁与兴奋的轮替转换里,读得恰到好处,别有兴味。达洛维夫人像是我看伦敦的一双眼睛,带我领略很多伦敦风景和伦敦人。

“搭与不搭”的体会,在行走于伦敦时不经意又领受了一次。牛津街上人流如织,名店林立,时髦的花裤子男士和美艳的红底鞋女士不时从身边傲然走过。我耳机里听的是Cocteau Twins一首“Bluebeard”(蓝胡子),倏然觉得英国上半年经济愁云惨雾的预警下,伦敦人还坚持打扮得花里胡哨,来搭配伦敦时尚之都的名声,实是一件极度虚妄却值得敬佩的事情,简直跟“蓝胡子”杀人如麻却佯装文明绅士的粉饰行为如出一辙,这叫做很“搭”。

正当我暗自窃喜iPod这极灵动的随机播放,谁知下一首突然跳至李丽芬的中文歌《爱江山更爱美人》,第一句中国风浓厚的铿锵歌声“道不尽红尘舍恋,诉不完人间恩怨”让我忍不住大笑!这种歌哪能在伦敦听啊?真是滑稽,这叫做根本不“搭”。

说真的,伦敦街头上迎面走来的亚洲面孔越来越多,不过,谁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亚裔人士,谁是用钱铺路、找乐子的亚洲暴发户或所谓新富,谁又是营营役役的大学生或打工仔?几乎一目了然。和我约在伦敦重逢的朋友,是一个执意从新加坡跑去修读硕士的时尚摄影师,坚信伦敦的时尚“教化功能”。

我去伦敦只通知了他,也不算通知,我在私人社交网页上提了一句,朋友留言说约见面。他本是我一女性友人的男友,他们分手后,我和他保持往来,一开始我就觉得他的浪客个性不适合恋爱。

“你背Dickies的包啊,跟你好不搭。”

我下意识说:“哦,我有更好的包,在旅行箱里。”

“不是那个意思,想说这么街头风格的包还真没看你背过。”

在伦敦半年,他因更瘦而更有型,着实因为伦敦吃东西不如新加坡便利,他自己又不会烹煮,靠着便利商店的微波食物过得饱一顿饥一顿。我想换我住在伦敦,也差不多会过像他一样的日子。可伦敦的年轻人都很瘦,在这种环境下他的瘦像是很理所应当的。“伦敦人都好好看啊”,我赞叹,像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绝非《达洛维夫人》中那些六神无主的穷酸年轻人。

他提醒我别把iPhone拿在手上,说很多人专挑亚洲人的iPhone抢……英国此刻经济虽差,却并不影响英镑币值是新元的两倍,伦敦市中心的花销在我粗估下几乎是新加坡的四倍,朋友只租一个房间,租金是每周165英镑,他仍说住伦敦很棒,即使他不算富二代。

我们去唐人街的一间中国餐馆吃了晚餐,在好多杯冰豆奶中絮絮叨叨——那是我和他在伦敦的第一次见面,而第二次的见面简直算不上见面,他交给我50英镑,让我帮他还给在新加坡的朋友。我们互道再见,匆匆作别。因他约了中介看更便宜的房子。

前一刻我还激动于这跨越半个地球的聚首,后来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的会面真是平淡,就连伦敦也莫可奈何。

若现实生活无非尔尔,那放置在怎样的背景中都无以更改;伦敦风景只是一瞬走马观花,你我的人生行走却各自绵延向前。我收好这50英镑,起码手中有一份朋友的信任,朴素无言,真切耀眼。

徒留达洛维夫人还在喃喃自语:“因为那些年轻人不会谈话。他们为什么要谈话呢?他们大喊、拥抱、摇摆、黎明时起床、给马驹送食糖、亲吻抚摸可爱的乔乔狗的鼻子;然后,所有的人都跃跃欲试,一个接一个跳进水中游泳。但是英国语言的巨大资源他们却用不上,他们毕竟缺乏这种语言赋予人们的交流感情的能力。他们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会定型,他们对待庄园里的人会好得不得了,可是单独出来时就可能相当乏味。”


原刊2012.04.06《联合早报》「言灵」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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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1 02:47 am

诗润



被汹涌人潮吞噬之前,我必须回到家里。扔下手里提着拎着的所有东西,再甩掉这双每次穿上都会招致暴雨的靴子,抱怨起时空的扭曲:“为什么正月里要下雨?氛围完全是不对的。

然后,翻开从去年一直读到今年的、唯一一本文学类书籍:《宋词通论》。去年我终究还是没有信心、也没有兴趣翻开任何一本大部头的书,倒是这本夹叙夹议、边赏边析的工具书让我随手拾起,读得自在而受用。

书签还夹在毛滂的《玉楼春 己卯岁元日》这一页:“一年滴尽莲花漏,碧井酴酥沉冻酒。晓寒料峭尚欺人,春态苗条先到柳。佳人重劝千长寿,柏叶椒花芬翠袖。醉乡深处少相知,只与东君偏故旧。”

除夕夜里,我背下来这首词,把它当做回复,传给每一个祝我“春节快乐”的简讯。已经记不起到底是谁收到我手写输入的第一封简讯,后来我传的全都是“复制+粘贴”的版本。

再打开这一页时,先下意识的避免了一眼扫去。

我果然只背得出第一句了。

就算初读时喜欢到眼泪都快喷出来,可惜,这些凭美感存活的诗词在我脑海里的生命力却越来越羸殆,一页翻将下去,刚背好的那首瞬间支离破碎。美的东西,大概都是这样脆弱吧——我只得如此为自己不断退化的记忆力找籍口。唉,要背一首新的诗词好难。

无论怎样,多亏了这本《宋词通论》,让我觉得2010年的自己跟文学还有那么一点点关系,尽管没人强制我跟文学发生任何关系,只不过,文学对我来说,跟衣服的意义相同,都是很重要的装饰用品。我常常自嘲“诗心之不存已久矣”,但仍坚持参加新书发表会——同时也穿着好看的衣服。衣服美化的是身体,而文学装饰的是内心,这本《宋词通论》在过去一年里很多个赤裸的早上,都让我忍不住感喟——如果可以,我穿这一首诗词就已足够。

虽然我从来也不诵读给你听,但我想某时、某地、某一个语气、某一种眼神、是刻意也好、是无心也罢,你还是读到了我沾染的那么一点点诗意吧。

其实,我从未写过一首诗,也不知道要怎样去写一首诗,任凭《红楼梦》中,林黛玉关于诗的教化依然言犹在耳——

“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她说得轻巧,我听得晦涩。包括不会写诗在内,我总认为很多事情,不会便是不会的——比如,我到现在也学不会在自动柜员机或网上缴付信用卡账单,所以多年来,我的信用卡账单都由专人帮忙缴付。从最初的愧赧到此刻的无谓,我依然被那位专人戏谑:“你不是都市男子吗?自己付信用卡账单,会感觉更加都市哦”。

毋需威逼利诱,我一旦决定不会,是一辈子都不会的。而配备一个专门缴付信用卡账单的人,对我来说是相当都市的事了。我宁愿学会写诗,也不要学会付信用卡账单。

对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读到喜欢的古诗词,总哆哆嗦嗦地译写成白话文,好像生怕在古诗词面前,陡然丧失了语言,于是总要挣扎着炫燿一番,非常孩子气。

《玉楼春 己卯岁元日》在我极其斧凿、又自以为现代的笔触下,被解读成这样:

“听,那莲花漏水又默默滴走了一年,行将辞别旧岁,我早在井中悬下了一壶用来冻饮的屠苏酒;虽说这晨间弥留的料峭寒气仍有些袭人,柳丝却抢先分润了那份难得的春意,身姿变得苗条婆娑起来。歌女舞姬也轮番祝祷着福寿,她们的襟袖上缀满了翠绿的柏叶和娇艳的椒花;我在一片朦胧迷醉中,不辨往日知交此际天涯何处。清醒后不禁为一番早春风物所惊,却只能与司管光阴的神君叙忆往事……”

春节联欢晚会演播到不好看的段落时,手机里的简讯都约好了似得,噼里啪啦地像鞭炮声一般响起,读着、回着,我的心中腾起一股感动。

回想2010年,我忆起许多快乐的画面,快乐真的多于悲伤;硕果仅存的几段悲伤里,我都尽情痛哭,不吝眼泪。

好笑的是,多数时候,你不过是心痛,也只想就这么静静的心疼一段,你最喜欢安慰人的好朋友却执意破门而入,奔赴到你身边,强硬地把你拖行到他/她怀里,对你说了一句——“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

唉,好无奈的感觉,就像你哭到酣畅淋漓,换气的间隙扭开收音机,听到王若琳一首"Palpitation",而不是她的另外一首"I'm Pathetic Enough",根本搅乱了你哭的情绪;我想你只能把收音机砸毁,然后赶快拾起诗集,就着一首催泪的诗,重新大哭一遍。

后来,我却很感激那每次不由分说的关怀。收到我传的《玉楼春 己卯岁元日》了么?

毛滂这首《玉楼春 己卯岁元日》,如果按照干支纪年,应该在2059己卯年再读一遍,我可不想活到那个时候;但在那之前,我会一边快乐、一边悲伤地度过。

今年,我慢悠悠读完《宋词通论》吧。(2011-02-12)

 

12/6/10 12:44 am

转帖一篇相当喜欢的文字,原作者是一个我看不出能写出这么好英文文字的男生(笑),改天我来译写一篇中文版吧,原文在此


Rainy Day Emo is for Amateurs




When I was younger, I used to get really upset when it rains in my town.

People were running…clouds that blanketed the sky desaturated everything underneath it. It would always start off with a thunder, with a sound like a smoker's attempted cough. Twisted and violent. And then came the colored wind. Sometimes it's golden, other times scarlet, but mostly a sickening yellowish gray, taking its color from the sandstorm that roams to my humble hometown of Tianjin from the mighty Mongolia. Finally, the rain started to fall. At first drop by drop. A dog baring its teeth before attacking. Too cautious to go all over its prey. Then when the startled pedestrians start to flee, it knew it's time to pursue and move in for the kill. That's when the rain rivers down from the heavens. It was LOUD. Triumphing over us puny human beings, the rain brutally knocked down those dusts and dirt that drift restlessly in the air and mated with them there and then. Then their watercolor-brush-wielding offspring (They must have been using heavily diluted watercolor, I'm sure of that.) painted weird pictures in my mind, and desperation was the theme.

That was what rain meant to me. I guess when we were young, things tend to look bigger and more serious in our eyes. Like when I walked home with that 5th grade result slip marked with a ruby red F. Damn, how I felt like Armageddon then. I disliked mathematics just like I did the rain. One being too orderly, the other utter chaotic.

Now, a man grown, I lost too many things along the way while picking up others. Eventually, I just stopped to care anymore. The job, the relationship, the fortune and fame.

All are mere dusts. One day, they'll all get washed away by those muddy rain from my past. If I see the kid from yesterday ever again, I'll wipe the tears from his eyes, take the result slip with that ruby red F, and tell him,

"You will be fine."

It starts to rain again now. But lucky for me, rainy day emo is for amate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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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0 02:53 am

重新开始



我生日过后几天,跟妈妈聊起了朋友在她自己生日那天写的一篇网志,内容是生日感触、以及母女间的相处。我跟朋友都是天蝎座,生日靠得很近,而我妈妈也是天蝎座。

我对说妈妈说:“她写得真好…… 我都哭了。”

妈妈问:“被感动了吧?”

我说:“不是,是因为最近牙痛,止痛药都吃完了。”

唉,我们娘俩明明好不容易开始聊起了如文字这般“风雅”的话题,却由于我无心透露的一句牙痛,让话题陡然转向非常不“唯美”的境界——妈妈开始责怪我不及时看牙医、不好好照顾自己、甚至追问我是不是平时都胡乱刷牙……

好不容易安抚了妈妈,说自己一有空就去看牙医。我这才不得不再提醒自己,做儿女的,最不应该的是向身在远方的妈妈透露自己的“疼痛”。因为妈妈总是会无法拿捏,能把一丁点儿的“疼痛”上纲上线到极深切的“痛苦”。

而朋友在她自己的网志里,恰好也提到了痛,是妈妈生育时的痛。

我跟电话那端的妈妈说:“我是不是从来也没有专门为你写篇什么,虽然我写过那么多东西?”突然被自己成年后在妈妈面前很少流露的感性吓了一跳。

妈妈说:“不要浪费时间给妈妈写,就算写了,妈妈也不见得读得懂,妈妈觉得你喜欢用很深的词、很长的句子,读一篇我要琢磨很久,不过,妈妈总是把你写得最简单、最好懂的那句话当做你整篇文章想要表达的意思。我反倒觉得你小时候作文写得不错,妈妈很快就读完了,又不难懂,哈哈。”她竟然兀自在电话里面笑了起来。

唉,我的这位妈妈啊,儿子苦心经营的文字生涯,被她几句话就给轻易概括了。但我知道,她一直在读我,无论我写得多么深、多么长、多么难懂。而我迄今为止的文字里,却从来没有那么单独的一篇写给妈妈。

她明知道我有很多想法、很多词汇、很多可以引用的诗词名言,可是她从来没有向我索要过只字片语。

想到这里,忍不住哭了。

其实常常会边想妈妈边哭,尤其是在有那么几次真的“很痛”的时候。我小时候是个很倔强的孩子,摔伤了、考砸了、受委屈了,无论多难过,总是会强忍到回家,直到看见妈妈,才开始放心的放声大哭,哭完了一阵,才跟妈妈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妈妈会帮我擦泪,然后很用力的帮我擤鼻涕;妈妈的手法和力道很够,我的鼻涕总是被擤得很干净。

有一次,我也是一回到家,耳机还没来得及摘,一看见妈妈就开始哭,哭完之后告诉妈妈自己在放学路上听了一路许茹芸的《泪海》。妈妈边帮我擦泪,边笑我傻孩子。

长大之后,更多是想着妈妈哭,但要对着妈妈哭也可以,除非她不问我理由,但又怎么可能呢?越来越体认到,关于很多事情,已经再没办法自由自在的边哭边跟妈妈倾诉了。妈妈此刻会怎么看待再也不曾在她面前哭过的我?是不是以为我已经不会哭了?

我只能立即推翻自己的揣测,想起妈妈对我说过:“妈妈真希望你能好好谈一段恋爱,至少有人在你身旁,代替妈妈照顾你。”

她不但不要我写的只字片语,现在,连为我擦泪的角色也准备让出去了……

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是请我看了一出叫做《Flowers》的日本电影,电影中,仲間由紀恵饰演的妈妈,宁愿难产也要生下小女儿,希望小女儿能看到这个美好的世界,小女儿继承了她的遗志,快乐而积极的生活。在这一段,我哭得最凶。我和朋友在电影结束前都悄悄擦干各自的眼泪,不约而同的跟对方说:“好好看哦。”

回到关于生日的絮语,我很介意一个怀孕的朋友在我生日当天,完全没有传达任何消息。为这件事,我在心里怨怼了很久。几天后她主动传简讯跟我道歉,说自己当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完全没有情绪顾及我,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尚且不能公开。我立即原谅了朋友,但头脑中极快的闪现过一个可怕的疑问:“是不是流产了?”然后连拍好几次木桌。

之后再收到她的简讯时,她写道:“亲爱的,你生日的时候,我和先生吵架了,闹得很不愉快,所以心情很糟糕,这几天心情终于平复下来了。而且,今天我去产检了,我肚子中的宝宝是男生!”

我才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我告诉妈妈自己的一番担心,妈妈宽慰我说:“宝宝不是那么脆弱的,他们也很想努力的来到这个世界上。”

妈妈,我决定为了你、也为了自己,在27周岁生日过后,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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